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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军队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适用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
1、土地征用程序不到位。土地征用原本必须按照以上规定,严格按程序操作。而在农村土地征用中,大部分未按规定操作,用地单位往往仅在征得被征地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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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垦的荒地有没有补偿要看您这边有没有和村委会签订相关的承包合同,承包的荒地被征收时有权依法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补偿安置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先行补偿给土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由村委会依法进行分配使用,分配方案应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如果没有任何的承包合同私自开的荒地那么只能获得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
生产队分的土地被征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法律诉讼。非法占用的情况具体如下: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3、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4、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1、土地征用程序不到位。土地征用原本必须按照以上规定,严格按程序操作。而在农村土地征用中,大部分未按规定操作,用地单位往往仅在征得被征地农户同意后,便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私下订立征用协议。稍民主一点的被征地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否则,在毫无民主的情况下仅以其它会议的形式甚至个别人以个人意志代替村民代表会议,私下买卖土地。从而导致农村土地征用过程的缺乏公开性、民主性和规范性,严重侵犯村民及村集体的利益。2、土地征用协议内容不规范。土地征用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土地征用协议应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现实中,双方所签订的有关协议往往比较粗糙,土地征用价格往往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涉及土地征用条款的规定比较简单,表述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全面。土地征用款只规定总额而未明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项目的具体数额;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比较模糊,一般无违约责任条款。由此容易发生纠纷。3、农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突出。部分村干部法制意识不强。农民群众对征地程序、补偿安置费标准缺乏知情权、参与权,一些基层村组织拖欠、截留、挪用、私吞征地补偿款,给予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不合理或未能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没有树立依法用地的意识,或独断专行、滥用手中的职权,对征用土地的价格、土地征用款的分配以及用地的性质等重大问题不按规定召开有关会议,由集体讨论决定,缺乏应有的公开性和民主性。有的还私下收取不正当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非法转让土地,损害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引起群众的不满。国家要使用土地向土地使用权人所支付的这笔款项不是赔偿金,在法律上只能将其定性为补偿金,因为国家使用土地的本意是为了发展经济建设,除非征地过程当中有侵权行为才需要支付赔偿金。在农村,有一部分的土地补偿金是交给村委会来管理的,可补偿金被村委会私自截留的案例也不在少数。延伸阅读: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比例是多少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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