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施工方案也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同样,如果承包商对于施工方案没有选择权,那么对于按照业主指定的有缺陷的施工方案施工造成的损失,承包商不应承担责任...
如果承包商对于施工方案没有选择权,那么对于按照业主指定的有缺陷的施工方案施工造成的损失,承包商不应承担责任。例如,承包商固定仪表板的装置经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在代理关系中,某两方当事人共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由此便与受害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如在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情况下,代理人是对其进行代理活动中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失向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也不是代人受过,而是对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向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人与第三人在意思上的联系和行为上的配合,使得他们处于共同债务人的地位。另外,在保证关系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同样是债的关系,此债是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前提,为从债,也即保证之债。
从该雇佣关系讲,此事故应该根据过错情况应由乙方和工人各自承担责任;如果贵公司与乙是分包转包或者承揽关系,如果此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转包分包和其他过错,则不承担责任,如果贵公司明知乙没有施工资质而分包或转包,或者违法转包或分包,则应与乙承担连带责任;抑或贵公司与乙和工人是雇佣或帮工关系,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发包方会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75人已浏览
2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