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作物处于生长阶段,无法收获,国家应当给予土地承包商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或者其他方式的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在拟定征地协议之前,已经种植的青苗和现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在实践中,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执行:征用前 土地上长出的青苗,因征地建设被破坏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第一季度在田作物的产量和产值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青苗补偿标准=年产值÷耕种季数,或者按照青苗补偿亩数乘以工程所在地规定的费用标准计算,或者按照占征用土地费用的百分比计算。树木、果树等地上物品需要根据树龄、盛果期等因素进行估算。
根据您的描述,您描述的是青苗补偿,土地征收补偿不只青苗补偿。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包括土地本身价值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临时安置补助等等。青苗补偿根据您前三年年产值平均值的6-10倍计算。如果您觉得当地补偿不合理,请不要签署任何文件,及时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并请律师介入处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8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915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