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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刑法中的拘役、管制指的是什么相关知识,希望在这方面能对你有所帮助。拘役和管制都是《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 一、拘役 拘...
醉驾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教师判处管制和拘役的不会开除公职,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但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会开除公职。 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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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并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对犯罪的人身自由在一定的程度上予以限制,限制的形式便是使犯罪分子置于人民群众和一定的机关的监督下,使其在监督的压力下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从而达到去恶从良的社会效果。 那么,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矫正方式和社会目的,管制的期限不宜太长也不宜太短。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当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我国法律规定的这种期限,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1、一般情况,判处管制的期限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2年; 2、如果同时犯有多种需要判处管制的罪行,则最后一起判罚时总期限不能超过3年; 3、如果在判处管制之前,被公安机关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折抵的办法是羁押1日,折抵管制2日。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三年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这之间的差距并不是法官的心情,而是根据具体情节来判决的,以下为具体法规: 刑法总则第四章第一节量刑 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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