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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能起诉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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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能同时起诉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 股东提起公司解散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清算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清算申请。 原因是公司解散和公司清算在法律意义和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股东提起公司解散诉讼时,公司解散事实并未发生,公司是否解散需要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 同时,即使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公司的清算也应以自行清算为原则,以司法强制清算为例外。股东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的,必须履行上述法定的前置程序。
那么,答案出现以下情况可以申请解散公司:1、公司经营过期,过期2、公司经营严重困难,一直亏损,资金不偿还,无法挽救3、股东大会同意解散4、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的5、公司被吊销执照的。6、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如果其他方式无法解决,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并非所有股东都可以起诉解散公司。只有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才能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一)公司两年以上不能召集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不能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无法通过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存在其他严重困难的,公司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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