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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即落户,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市内;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
落户所需材料:(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明、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2)市局、分(县)局出具的入户证明;(3)迁入户口簿;(4)18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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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入落户的派出所:只能在户口迁入(出)地的辖区(户口本首页盖章)的派出所办理,具体地址:当事人可以就近咨询其他业主、当地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接收方的户主等明确。一,迁移户口的程序、需要的证件及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户口簿和身份证才是公民身份的法定证明,户籍证明 没有法律依据。最近几年各地陆续限制或取消户籍证明这种行为,但如果需户籍证明不可 的,在提交资料完备的情况下也会予以开立。 一,询问:由于我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的所。 二,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单位介绍信;(二)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三)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三,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二)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此外,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的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新生儿去申报户口,没有规定必须要先去计生办。在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中,也没有规定申报户口前必须先去计生办。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持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由于各地的户籍登记制度有所不同,因此,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婴儿的户口登记,除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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