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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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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作出判决。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双方经调解,有和好的可能,法院则不会判决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军婚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关系。破坏军婚和现役军人家庭婚姻的,应当受到严厉打击,并将受到刑事处罚;2、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军人一方不支持离婚。即使第二次上诉离婚,法院也不太可能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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