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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议股东大会召开的人事: 1、股东。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以上包括本数”)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的董...
1、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需要召开股东大会。2、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看是由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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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股东大会时,不需要通知隐约股东,隐名股东在未显名之前,不具备股东的资格,不参与股东决策,隐名股东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他人代持股权,但不参与公司的决策。
(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2)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长间隔期限以及具体召开时间,我国公司法允许由公司章程决定,定期会议应按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无故不得取消、提前或延迟。
你的问题适用公司法以下规定 第四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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