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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明确的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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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于案件主要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而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昏迷或者死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按照2004年5月1日之前的道交事故处理办法,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具有对事故责任定案的效力,对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服应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未经行政复议变更原责任认定,该责任认定仍具效力。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对道交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时效从调解终止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又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你已于04年12月、05年2月到肇事人单位追讨赔偿,已使时效中断,姑你的赔偿问题仍未过诉讼时效。不过,你应有证据证明前去追讨的事实,否则,不能认为未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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