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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离婚时能收回结婚时给予的彩礼吗?

2024-12-08
根据法律规定,妻子有权追回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没有事先作出任何约定,那么双方的收入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即使丈夫在未经妻子同意的情况下将资金借给他人,这笔款项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当涉及离婚事宜时,如果妻子在离婚前并不知道丈夫对外举债一事,而在离婚后才得知,那么妻子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将所有债权完全判给丈夫名下。妻子同样享有权利,要求丈夫对此项财产进行相应的偿还。如果丈夫不愿履行债务偿还义务,相关债权人就可以作为原告,发起法律程序予以讨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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