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南昌落户条件如下: 人才落户:国内大中专院校(含高职高专)毕业生,凭毕业证办理落户,留学回国人员凭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
南昌落户条件如下:人才落户:国内高校(含高职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留学回国人员凭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书落户;各类专业人才凭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济南落户有哪些条件 1、购房限制 在济南市区购房,必须是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上的成套商品住宅房,并有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方可申请办理落户。但是要注意:购买的二手房如有之前房主登记常住户口,则不能办理落户;济南集体户口有住房的人员,迁移户口到住宅地不受面积限制。 2、那些人可在济南落户集体户口 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需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正式派遣已办理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单位同意接收,可落济南市单位集体户或自己实际居住产权住房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则有聘用期满5年的限制。 3、父母、配偶、子女挂靠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来济投靠子女落户。 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 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二、毕业生落户条件 1、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派遣接收,在本市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院(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本市生源毕业分配回济工作或未分配需回原户口迁出地或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本科、大专、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2、经毕业生主管部门正式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外地生源大专、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家庭住址发生变动,且父母已迁入我市落户,现申请落户地系父母户口所在地。 3、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正式派遣已办理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聘用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和聘用期满5年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上述毕业生是指外地生源及章丘、平阴、济阳、商河生源毕业生派遣到市内六区就业。 三、毕业生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1、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书》(仅限于我市生源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回我市落户的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在本市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院(高)校本科毕业生需完备下列相应手续。 在济南落户的条件规定有很多,同时,在济南有几种落户的方式,每种方式又有着具体的条件和规定,要求比较严格。在济南上学的毕业生,也是可以落户济南的。但是,济南市政府做出了毕业生落户的条件规定和一些必须的材料要求。
在济南落户条件根据不同的学历和技术职称,落户的要求也不同。 2017年8月,济南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取消了购房落户政策,对购房面积、时间不再进行限制。有关购房落户的以网签时间为准,对新政公布前已按原购房落户政策购买商品住房的,两年内仍按原政策执行。
南京积分结算政策:申请积分结算,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积分结算指标由基本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是基本指标和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基本指标包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连续居住年限。(一)根据申请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按月分配。(二)根据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情况按月分配。申请者的加分指标包括年龄状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状况、住房状况、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促进就业、科技成果十二项。(一)根据申请人的年龄确定是否加分和分数。(二)根据国民教育系列和教育部门认可的国内学历(学位),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学历(学位)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加分。(三)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4)根据申请人的兵役情况确定是否加分。(5)根据房屋的性质和面积确定分数和累计分数,最高不超过90分。本市有两套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六)根据申请人的婚姻状况确定是否加分。(七)根据申请定居区域确定是否加分和分数。(八)根据纳税人、金额、期限等,确定是否加分和分数。(九)根据参与本市社会服务的情况,确定是否加分和分数。(十)根据获得国家、省、市综合表彰奖励的情况,确定是否加分和分数。(十一)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确定是否加分和分数。(十二)根据科技成果的种类和在本市的实际应用,创造效益的,确定是否加分和分数。同时具有纳税情况和带动就业加分指标的,只计一个加分指标,由申请人选择。同时具有文化程度和技术技能水平加分指标的,只计一个加分指标,由申请人选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7人已浏览
1,686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