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
申请人出庭作证时,应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防止当事人利用申请人出庭作证的权利突然袭击对方,扰乱诉讼过程。因此,有必要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鉴定人或者勘验人发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相互发问,或者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时,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事实有关联,不得采用引诱、威胁、侮辱等语言或者方式。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证据材料,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起诉被告不作为,行政赔偿损害事实。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件、原件和副本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二)提供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或者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部门核对后加盖印章;(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四)被告提供的被告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字或者盖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提交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应当在答辩期限内提供证据,答辩期限为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5天内。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是行政机关,原告是行政相对人。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被告需要承担主要的证明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