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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珠海工伤鉴定标准应确定好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
1、所需资料: (1)《珠海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 (2)《珠海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 (3)参保职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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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珠海工伤等级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的回答如上
工伤赔偿标准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1、所需资料: (1)《珠海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 (2)《珠海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 (3)参保职工提供《珠海市职工伤亡事故定性结论书》; (4)未参保或无工伤定性的职工需评残时,提供单位或公、检、法、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5)医疗档案资料(疾病诊断证明书、原始病历、出院小结、相关医疗诊断依据及检查报告(如x光报告单)等);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2、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所属区域,将申请资料报送所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3、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六十日内办结,必要时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结后,用人单位及伤者本人到经办机构签名领取《珠海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书》;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凭该通知书领取和填写《珠海市职工因工残废待遇审批表》,并办理有关领取残疾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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