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民事案件而言,可申请缓交的情形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诉讼费用的减收根据《缴纳方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允许减收诉讼费用:1、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生活困难,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继续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惠,配置对象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所4、确实需要减收的其他情况。人民法院承认减免诉讼费用的,减免比例不得低于30%。二、诉讼费用的延期支付根据《支付方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允许延期支付诉讼费用:1、申请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的;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事故受害者要求赔偿的;3、接受有关部门的法律援助的;4、确实需要延期的其他情况。
对于民事案件而言,可申请缓交的情形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380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