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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的债务性质的认定是: 1、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2、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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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等。 2.婚前负债但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3.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一方举债,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5,夫妻一方或者夫妻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7.为支付一方或者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及正常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等等。 而夫妻的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该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3、夫妻双方约定婚内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该债务属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4、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配偶没有还款义务; 5、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6、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以及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债务属何种性质,可以两方面把握:第一,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第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该债务应认定其为共同债务。 2,综上,首先要认定你所借给朋友的款项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被认定,你可向其妻子要求归还;如果不能,你也可向其遗产继承人要求在其遗产继承范围内归还。
不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有:(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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