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欺凌行为 编辑 ·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
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 1、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2、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构成校园霸凌罪的条件如下:1、校园霸凌罪的行为必须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2、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3、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霸凌的犯罪涉及两方面,一方面是人身权利犯罪,分别有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人罪、过失重伤罪、侮辱罪和强奸罪和奸淫幼女罪。另一方面是财产罪,有抢劫和敲诈勒索罪。
1、校园欺凌在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欺凌行为的法律责任承担涉及三个方面的主体,即欺凌行为人本人、监护人和学校的责任。就行为人本人而言,如果是成年人,应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严重的话可能构成犯罪。 2、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责任的承担问题就比较复杂。未成年人具有故意或过失,并非法律上的过错,而应考察其监护人的过错。
《刑法》第十七条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9人已浏览
1,338人已浏览
1,061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