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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办理准生证问题: 办准生证这事是由计生办负责,首先要找男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详细咨询,以下是办理的流程: 1、要把双方的户口本未婚改...
在哪方办理都差不多,都需要双方户口所在地配合,准生证在父母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不一定非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但办理过程中需要女方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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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异地户口的可以在当地申请办理准生证,能不能批准办理,要看当事人符合不符合生育指标。 二,异地申请准生证材料准备如下: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女方在当地的居住证。 3、已怀孕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母子保健手册)。 三、具体流程办理流程: 1、【申请】:流动人口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填写一式三份的《省外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申请表》交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2、【核查】: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收到流动育龄夫妻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相关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等形式,向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核实其婚育情况,同时备注说明要求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核实情况,其中属省内的要求户籍地对未录入信息系统的须及时录入。 3、【根据核查的不同情况分别办理】: (1)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通过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核查无误的,即时办理登记。 (2)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同时持有经现居住地计生工作机构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即时办理登记; (3)对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且婚育情况属实的,予以登记。 (4)对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超过10个工作日未反馈的,视为“难以核实其婚育情况”,由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市外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承诺书》后予以登记。 (5)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符合生育政策的、经与户籍地核实婚育情况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并发出《不予登记通知书》。
女方持双方户口簿、双方身份证、双方婚育介绍信、女方妊娠证明,到女方户籍地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生育手续。 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填写相关手续 如果是头胎是无所谓的,这只是国家的政策,不会影响小孩上户口 小孩上户口需要医院的出生证明,双方户口,双放结婚证,去男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双方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且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我就这么做滴。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 5、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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