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2、消费税共设置了15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 3、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消费税税目税率表(2016年版)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另一种是定额税率,即单位税额。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情况来确定,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计税简单的定额税率,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率,如烟、白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汽车轮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等。一般情况下,对一种消费品只选择一种税率形式,但为了更好地保全消费税税基,对一些应税消费品如卷烟、白酒,则采用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
消费税税率是个人所得税范围如下: 1、卷烟:每标准箱(5万支)定额税率为150元;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不足50元的税率为30%;雪茄烟的税率25%;其他进口卷烟、手工卷烟等一律适用45%税率;烟丝为30%; 2、酒和酒精:粮食白酒每斤税额标准为:0.5元+出厂价格×25%,薯类白酒为:0.5元+出厂价格×15%;黄酒为每吨240元;啤酒出厂价在每吨3000元以上的为每吨250元,不足3000元的,为每吨220元;其他酒税率为10%;酒精税率为5%; 3、化妆品:税率为30%。
共设有11个税目,其中与个体工商户有关的主要有三个: (1)酒: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定额税率为每斤(500克)0.5元,比例税率为:粮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25%,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25%比例税率: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制酒、泡制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为15%; (2)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税率规定为10%,现暂按5%征收; (3)鞭炮、焰火:税率为15%。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标准)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如果纳税人兼营适用不同消费税税率(税额标准)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不同的消费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如果纳税人不分别核算上述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税务机关在征收消费税的时候适用2017潜江消费税税率从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1人已浏览
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