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可以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做,也可以在治疗终结后自行委托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复核事故认定书30日内出结果。法律规定,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审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要求。复习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召集各方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处理审查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两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