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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行政复议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
土地确权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住所:负责人:被申请人:负责人: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对编号 的土地(以下简称“该宗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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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应这样进行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对土地权属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判决已经要求县政府重新确权,如果还在三个月时间范围内,就等着确权决定吧。如果已经超过三个月没有重新确权,可以判决书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县政府作出确权决定。
《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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