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解除权消灭问题的提出

2022-10-27
【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权消灭问题的提出关于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是否应受时间限制的问题,有学者作了否定回答。但实务中有如下两则案例触及问题所在。案例一,某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3项享有的解除权,可否在其被追究刑事责任期间,公司依《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项解除劳动合同之际行使答案是否因公司已补缴社会保险费而不同案例二,甲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职工连续旷工两个月,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现职工乙连续旷工半年余。甲在乙旷工半年之际依《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主张解除合同的效力是否受此时乙刚患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事实的影响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与终止均不发生返还性债务关系法律后果,只发生向将来消灭合同的效力。立法上二者界分的标准主要是结束劳动关系的条件和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主要是合同期满和合同主体资格消灭,且程序上是无需意思表示的自行终止。而解除的意思表示则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必经程序且是劳动合同结束的效力根据。对同一劳动合同,尽管不论由何方当事人依据何种解除权规范基础解除,其最终结果都是提前消灭劳动合同关系,但不同的解除权规范基础可能有不同的附随法律效果(如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由此引发同时或者先后发生的,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的附随法律效果又相互对立的数个解除权之间,在特定的时空中如何协调的问题。换言之,对于同一劳动合同,一个解除权的实际行使是否必然导致另一个解除权的消灭,或者一个解除权是否伴随着其赖以发生的条件的消失而消灭,仍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