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股东大会...
辅导对象有义务提供辅导工作所需要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与首次公开上市的区别在于: 首次公开发行和首次公司上市是一个行为的两个阶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是第一阶段,:一家企业要上市由一家券商进行保荐并通过证监会的审核,经过一系列的路演、询价等程序。 首次公司上市是第二阶段:一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这个过程就是首次公开上市。
公开发行证券的程序是: (一)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有关文件。 (二)核准。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做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发行。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四)承销。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认定辅导工作不合格: (1)发行人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或风险隐患而(2)未在“辅导工作总结报告”中指(3)明的; (4)“辅导工作总结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76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9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