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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如何转让 1、准备受让人的基本资料,并告知债权人,与债权人协商,经债权人同意;(bc之间的债务转让需要经过a同意) 2、与新的债务人签订...
债务如何转让1、准备受让人的基本资料,并告知债权人,与协商,经债权人同意;(bc之间的债务转让需要经过a同意)2、与新的签订债务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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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人提供抵押的情况下,债务人转让债务的,除了要债权人同意外,还需要抵押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未经其同意就转让债务的,抵押人对转让部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务如何转让1、准备受让人的基本资料,并告知债权人,与协商,经债权人同意;(bc之间的债务转让需要经过a同意)2、与新的签订债务转让合同;(bc之间签订转让合同)3、债权人应向新的债务人,要求行使还款义务;(a向c要求还款)4、新的承担人享有让与人的对抗债权人的权利;(c享有原本b对a的权利)5、承担人不愿意承担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对其提起诉讼。(c不愿还款的,a可以对c提起诉讼)《》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八十五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第八十六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对于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其他一般企业而言,这类业务并不常发生,对其性质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因而会计处理也会有所差异。如果尚未到约定的收款期限,原债权人急于取得货币资金,贵公司是为了帮其解决暂时的资金困难,可理解为原债权人贴现收款权利,类似于应收票据贴现,原收款日期不变。可以所支付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将所支付金额与未来收款金额的差额视为贴现利息,分期确认利息收入。如果已经超过约定的收款期限,债务人暂时无力偿付,贵公司是为了帮债务人解决不能偿付到期债务问题,约定延期收款,则相当于借出款项赚取利息。可视修改后的收款期限长短,用名义利率法或实际利率法确认应收的利息费用,计入损益。考虑谨慎性原则,可以采用较为简单的处理方法,即按所支付100万元确认应收债权,并作备查记录,实际收到金额大于100万元与所发生收款费用合计数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按150万元登记应收账款,同时将50万元差额记为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处理同前。考虑谨慎性原则,可以采用较为简单的处理方法,即按所支付100万元确认应收债权,并作备查记录,实际收到金额大于100万元与所发生收款费用合计数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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