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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提问的关于孩子抚养权几岁的问题,为您整理了以下答案,请参考。根据描述是10周岁。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
全职妈妈也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并没有法律规定全职妈妈就没有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子女的抚养权是看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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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母亲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二、父亲死亡后,遗产怎么处理的?你与子女均有继承的权利。 三、抚养至孩子成年(18周岁)。操办婚事、买房、安排工伤、看孩子,是根据家庭情况来的,法律上母亲是没有义务的。 四、若母亲再婚,继父携助母亲将子女抚养成年,这样,女子有赡养你及继父的义务,子女有继承继父财产的权利。
对子女上学没有影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对其本人进行信用惩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第二条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希望可以帮到您。 妻子可代替孩子进行起诉,要求丈夫支付抚养费。给付抚养费是作为父母的义务所在,一方不支付的,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委托律师帮忙写。起诉状一定需要明确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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