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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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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哺乳期,即两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如果父亲条件好,母亲同意,也可以由父亲抚养。子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具体来说,在下列情况下,法院更有可能将孩子判给男方:第一, 女性有恶性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儿童成长。第二, 女性长期不回家,不履行抚养义务。第三, 男性做过绝育手术,或者失去生育能力。第四, 男性年龄过大,再生育的概率较小,但女性处于良好的生育期。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第六, 女性收入低,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
未婚生子女抚养费给付,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分期给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是否为未婚生孩子与抚养费怎么判没有直接联系,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 1、对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4、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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