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
无效的劳动合同对当事人一般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得以确立,即产生了法律意义上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中主要是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责任,必要时还应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2)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也有权要求对方当事人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确定的义务。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必要时,可请求调解、仲裁或诉诸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未经协商,当事人不得任意变更、增减合同内容或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反劳动合同而承担法律责任。 (4)用人单位法人代表的更换,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法人代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是以个人名义签订的,权利义务应由法人直接承担。因此,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就不因法人代表更换而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后任法人代表必须履行原订劳动合同所确定的义务。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履行劳动合同所确定的义务。由于第三人的非法干预造成一方违约而使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第三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口头合同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口头合同受法律保护的。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为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应当从两方面分析: 一、商品房销售广告原则上属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不是法律行为,而是向他人发出希望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商品房销售广告中所作的展现内容,不能视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例如,广告内容为:小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四季如春。明显是一种不明确、不具体的广告宣传,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 二、符合下面3个条件的,属于要约,有法律约束力。 1、卖方对房屋和相关设施所做的允诺必须具体明确。 2、这种广告性质的说明和允诺,必须针对的是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强调允诺和说明针对的对象是商品房买卖中的重要内容。这个是区域限制,也就是在规划范围的。 3、允诺和说明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价格重大影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1人已浏览
432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