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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
1、疫情期间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水平来发放。 2、如果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来调整薪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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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上班工资并没有提高,但涉及到因疫情原因延长休息时间的,如果在这期间工作的,可以享受到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具体情况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结算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如果已经恢复正常的工作时间,不上班是属于事假的,但是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疫情期间工商局是否上班要看具体地区的开放情况,大部分采取网上办事的方案,减少人员聚集。建议可以打电话徐问一下当地的工商局。 相关依据:《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项的通知》 一、暂停部分片区大厅窗口现场办理业务。 根据《天津市关于暂停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线下服务,全面实行“网上办、不见面”的通告》以及《天津港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阻断疫情传播,自2020年2月3日起,临港、海港、航空物流区政务大厅暂停线下窗口现场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窗口对外服务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告,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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