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2020年信用卡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
信用卡诈骗的立案金额如下: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根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中,如果用作废的身份证办理,或者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使用,金额在5000元到5万元之间,5万元到50万元之间,50元之间被定义为是数据较大,数据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那么就会被定义为是信用卡诈骗罪。所以对于广大的信用卡持有者来说,一定要合理使用自己的信用卡,并且在实际的使用的过程当中,应该要充分考虑到它的一个合理性,合法性,尽量不要透支自己的额度,如果说一旦透支自己的额度的话,那么在还款的过程当中会出现还款跟不上,无法还款,或者是直接比定义为是信用卡诈骗罪金额较大,所以说这一点也是值得我们去注意的。
只要是恶意透支超过一万元的,就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了;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