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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费的交付方式和时间都应当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费用,物业在合同有效期内拒绝你变更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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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双方都没提出解除合同,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接受的,形成事实上的管理合同。此种情况下双方依原合同权利义务履行。找每个业主可能比较麻烦,有没有考虑通过业主委员会来协调,但你们要是涨价,估计不是你们自己说了算吧,小区物业达到什么标准,怎么收费在每个城市都是明确规定的,怎么你们说涨就涨了呢?以通知的形式单方增加费用,未经业主同意,无效。
这时候我们一定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帮助自己,最好的额方法就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的行为,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还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的帮助,所以大家在签订物业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懂得注意内容条款的明确,一定要卡清楚再签订协议。
一、是否能更换其他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予终止。如果冯先生所在的小区已经成立了业主大会,则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原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如张先生所在的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则无法直接聘用物管公司。 二、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及义务概述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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