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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了车祸,交强险赔偿项目的法律规定如下,(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
你的情况解答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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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如果不负事故责任,对方因事故伤亡造成的损失,由你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承担赔偿责任,你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方负有事故责任,不管责任大小,你方保险公司就要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损失,你方按事故责任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预留交强险赔偿限额就是现实中,往往会出现一部分受害人提起了诉讼,而另一部分受害人未提起诉讼的情形。对于该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应当区分情况,加以对待。 第一、如果尚未起诉的受害人准备起诉的,法院可书面告知尚未起诉的受害人限期起诉,如到期仍未起诉,可视为其自愿“不完全放弃”交强险最高赔偿限额范围内之赔偿份额。这里所称的“不完全放弃”,是指如起诉了的受害人的损失总额等于或大于交强险赔偿限额时,视为尚未起诉的受害人自愿放弃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之赔偿份额,尚未起诉的受害人以后进行起诉时,可直接进行责任划分,由机动车所有人进行赔偿;如果起诉了的受害人的损失总额小于交强险赔偿限额时,未起诉的受害人仍可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最高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起诉了的受害者后的余下部分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在进行责任划分后由机动车所有人进行赔偿。第二、如果未起诉受害者明确表示不予起诉的,可要求其出具书面意见,否则,仍视其为“不完全放弃”,法院可按照第一种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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