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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施工索赔的条件是: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末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设计图纸、技术规范...
工程索赔的设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与合同相比,事件引起承包商工程项目成本的追加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第二,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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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具体依据是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施工日志、气象资料;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等。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项目索赔的成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与合同相比,事件造成了承包商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二、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三是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或者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设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包工程。禁止建筑企业超出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或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筑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禁止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企业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以企业名义承包项目。也就是说,承包人有索赔权,但也必须遵守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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