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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进入破产宣告程序且破产企业清算组成立后,破产企业的法人资格在清算结束前并没有终止或消灭,甚至经人民法院或清算组同意其仍可继续进行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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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章程没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根据情况确定股东为清算主体;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由于其所有与业务分离的特殊性,可以确定董事的股东是清算主体。毕竟那些分散的投资者并不关心或参与公司管理。
公司清算是终结解散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清算产生于公司进入解散状态之后。清算须有清算机关,也称清算组或清算人。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起诉的主体的问题,在涉及到诉讼时,是由处于解散状态的公司来起诉或应诉还是由清算组来为之。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清算(qingsan)程序合伙企业清算(qingsan)程序可分以下四个步骤: (1)变卖企业资产; (2)确认清算损益、支付清算费用; (3)收回债权、清偿债务; (4)分配剩余资产。 因为现金是最容易分配的资产,所以合伙企业在清算时,通常需将资产全部变卖,然后再加以分配。合伙企业资产的分配顺序如下:(1)偿付合伙人以外的债权人债权;(2)偿付合伙人债权;(3)按资本余额分配剩余资产。 上述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基于如弄虚作假定:(1)合伙企业有完全的清偿能力,即合伙资产超过合伙负债;(2)所有合伙人对企业净资产都拥有合伙权益,即在分摊资产变现损益后,其资本余额仍在贷方;(3)在现金分配给合伙人之前,所有的资产都已转变成现金。 资不抵债合伙企业的清算在合伙企业无偿债能力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如果某合伙人向合信企业提供了贷款,或有未提取属于他个人的工资和奖金,应先用这部分债权应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偿付;若已无个人财产可以抵偿,这一损失由其他合伙人承担。这一程序在合伙人个人也遭受破产时,就有例外。在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债权或未提取的工资或奖金应先偿付个人债务,而不是先去抵消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借方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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