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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XX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在南沙XX开展人才信用评价和管理,建立人才信用记录,推广使用人才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
南沙新区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在南沙新区开展人才信用评价和管理,建立人才信用记录,推广使用人才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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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在南沙新区行使市人民政府相应的管理权限,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南沙新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关文件;(二)根据工作职能需要,按照协调、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和调整相应的工作机构;(三)组织编制和实施南沙新区总体规划,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四)编制南沙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南沙新区的土地利用依法实施管理;(五)管理南沙新区的发展改革、经贸、科技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房管、环保、建设、审计、国有资产监管、规划、统计、工商、、卫生、民政、、旅游、农业、林业和园林、水务等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南沙新区管理机构根据国务院及其行政管理部门、省人民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行使其委托、下放或者以其他方式交由南沙新区管理机构行使的行政管理权。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制定交由南沙新区管理机构行使的市级审批权限、执法权限目录并明确南沙新区管理机构的其他具体行政管理职责、公共服务的范围以及市人民政府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南沙新区的职责,向社会公布。交由南沙新区管理机构行使的市级审批权限和执法权限原则上不得收回。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专项资金,支持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为在南沙新区工作的人才在企业设立、创新创业、、、配偶就业、未成年子女教育、住房购买或者租赁、办公用房补贴、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争取在港澳人才往来便利、与港澳职业资格互认、税收激励等方面在南沙新区进行先行先试,率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南沙新区的土地利用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动态评估、监测机制,实行与现代产业相适应的差别化供地模式,创新土地利用管理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二)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合理安排产业、住宅、公共设施等各类用地,形成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三)产业用地应当优先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用地;(四)土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律、法规和南沙新区城乡规划、南沙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需要,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租赁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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