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解散的法定条件如下: 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3、...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解散的法定条件如下: 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的证明文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健全的财会制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申办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合同、章程(原件)、批准证书副本 (一)(原件)、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中外合资企业解散的法定条件如下: 1、企业亏损严重,无法继续经营; 2、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的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3、合营企业没有达到经营目的,没有发展前景; 4、合营企业合同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 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各种方式最早兴办和数量最多的一种。目前在吸收外资中还占有相当比重。中方的投资者不能是个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外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有限公司被外商并购,经过特批,中方投资者可以是自然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