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有可能减刑。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2年至3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一般不得...
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有可能减刑。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2年至3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一般不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是的,三年有期徒刑在执行期间都是有机会减刑的,根据表现不同,会有不同程度的减刑,实际不用坐满三年,另外,在判决之前如果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时间也要从执行刑期中扣除,这的实际坐牢的时间就更短了。
《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被判12年能减多少年一般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而“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减刑。 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实践中,如果能认罪服法,积极改造,正常减刑在三年半左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2人已浏览
1,106人已浏览
502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