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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后,医院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的责任,并且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如警告、吊销执业许可证等...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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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要正式回答你需要详细的了解具体情况 有什么证据证明医生的延误?一般要分析病历才能初步确定,经过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才能最后确定。 只要能确定延误的事实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或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赔偿。 最难的是得到对你有利的鉴定结论,这个过程一般都很麻烦。 所以你的问题不是怎么赔而是能不能赔的问题 刚才已经有律师回答了您我相信你地区附近就有专业律师不需要把病历邮寄给我帮助你分析
病历怎么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病历是非常重要的证明医疗事故存在的证据,因此及时复印病历是非常重要的。《》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病历怎么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病历是非常重要的证明医疗事故存在的证据,因此及时复印病历是非常重要的。《》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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