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诈骗罪退退回赃款,可以减轻处罚,只要诈骗性质不是恶劣的,最高可以免去刑事处罚。 2、根据最高院、最高检下发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主动退赃一样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8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积极退赔可以从轻处罚或者是判缓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