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北京市养犬管理实施细则

2021-10-28
为维护首都的社会秩序,保持市容整洁,预防狂犬病的发生,保护人民健康,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北京市养犬暂行管理办法》,部分法律法规如下:一、个人养犬,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有固定住所,独户居住。(4)住所在禁止养犬的区域以外。二、养犬前,个人应征得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区,由县公安机关登记养犬,领取养犬登记证。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年检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公安机关公布。

相关法规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