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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监督。
新建、改建各类管线的,应当保证树木与管线间的安全距离或者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为了发展本市绿化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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