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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
被执行人可以坐高铁,但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不能坐高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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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坐高铁二等座。 【法律依据】 《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首先,执行部门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公布失信执行人名单,供有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进行信用处罚。 其次,这类人也会被限制高消费,具体限制在。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软卧列车、二级以上船舱; (二)在星级以上酒店、酒店、夜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 (3)购买房地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用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和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所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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