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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间的相关内容。购房者想要申购经济适用房...
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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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 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 2.2万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5)满足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重庆经济适用房申请要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 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 2.2万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5)满足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购对象持本人身份件和户口本到南宁市行政审批大厅二楼房改办窗口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户调查审批表;南宁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位于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园路5号,可乘坐24路(朝阳广场一心圩)、35路(行政审批大厅-303医院)、46路(市政府-农业科技市场)公交车。 2、申购对象按要求提供的材料交到南宁市行政审批大厅房改办窗口由工作人员验收资料并进行初审,所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后开具受理回执单。 3、资料初审受理后,送审核小组审批。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审批领导小组对申购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每月20日在《南宁日报》将申购对象的姓名公示,公示10天后无异议,等候购房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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