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程名称: 致:(监理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第条的规定,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因,我方要...
保修期间发生的质量问题并非由施工单位造成,建设单位认为施工单位不需承担保修义务。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认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业机构,负责受理工程质量投诉。投诉可以制作收据。电话。访问方式,投诉处理机构必须注册投诉的电话、访问等形式的投诉,负责人在接待时,必须认真听取陈述意见,制作详细的记录并注册。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接受工程质量投诉信.电话.访问时,要认真理解和听取陈述意见,详细记录以下与投诉工程相关的内容:1、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场所、层数、工程性质、结构类型、面积、竣工日期等)2、工程参加各方面的名称3、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4、需要掌握的其他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按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分为4个等级:事故等级死亡重伤经济损失(万元)一般事故以上-1000以下较大事故以上-5000以下重大事故以上-1亿以下特别重大事故30以上100以上1亿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工程索赔报告应包括: 一、总论部分,这是索赔报告的开始部分; 2、合同引证和索赔计算; 三、期延长论证; 4、证据部分包括索赔涉及的所有相关证据和对这些证据的解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540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