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1、...
1、审查起诉的时间最短为一个月内,最长可以达到6个月,即一个半月的最长起诉期用完之后补充侦查两次,再因改变管辖而重新审查起诉达到一个半月。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一般应当在一个月内决定,最多在两个月内完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审查起诉的过程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审查起诉完成以后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起诉,另一种就是不起诉。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程序也特别的简单,由检察院制作好了公诉意见书递交给法院即可。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有什么疑义的话,可以要求会见工作人员。
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审查起诉的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五条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0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