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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制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执行申请人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
既然案件已经到了执行阶段,说明案件已经是生效判决。不可能因为有亲戚关系就可以不执行。建议不断反复找执行局督促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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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困难是很现实的问题,一方面执行庭的法官人手不足,要求他们为每一个案件做到尽职尽责是不现实的,很多时候本属于法官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都被推到当事人和律师的身上;另一方面,法官在行使调查取证职权时会面临很多的尴尬,譬如你所面对的问题,即使执行法官去人民银行查取银行账号的话,人民银行未必会配合。 实践中,律师会通过一些合法方式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线索,你可以向当地的律师请教一下。
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会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一般只会调查房产车辆和银行账户,如果查不到财产,法官会通知申请人要求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不提供的,法官会发中止强制执行的裁定书,之后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才会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人在执行阶段,应当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官调查的范围很有限,申请人调查发现的财产线索,告知执行法官,执行案件才能尽早结案。
1、企业拖欠货款,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3、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4、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5、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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