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并案裁定书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不一定要有当事人申请, 法律规定,执...
一、首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 2.文书名称 3.文书编号 4.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1.案由。在“本院在执行_...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下列财产可以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对查封房产的执行裁定书规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零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情况,尽早执行吧。特别紧急的要立即执行,48小时内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8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