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证书上登记的人为权利人。既然是婚前买房并且登记在您和您的父母名下,那么房屋就属于您和您的父母共有。对于婚后您用自...
根据您所述情况,第一套因在婚前购买,故应当认定为你丈夫的个人财产,装修及家电的支出你可以要求进行相应的补偿;第二套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1.女方的婚前积蓄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彩礼归女方所有(如结婚时间不超一年,可以要求适当返还)。2.婚后装修和购买家电是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因为房子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离婚时装修部分你要给女方适当补偿。3.婚前因买房所欠债务是你的个人债务,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你需要支付女方一半的款项。具体数额还要看相关的证据,比如装修的金额及是否有证据支持,房子居住时间的长短也关系到装修价值的多少。如果您对我的解答满意,请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精彩内容与您一起分享。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585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