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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举报大股东欺压小股东

2022-08-13
善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原则。 这一原则在英美法系国家公司章程修改的问题上有着帝王条款的作用。笔者认为,在考量公司整体利益时,一方面,必须厘清公司利益与股东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利益”是指公司创立者作为一个整体的利益,而“股东利益”是与“公司利益”相对独立的。 当大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时,或者在某一决策影响到了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善意的为了公司整体利益原则”才有适用的余地;另一方面,还需要通过“公正原则”的适用来补正“善意的为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原则的不足,即使章程修改时大股东或者公司是善意的,并且能够达到有益于公司整体利益的目的,也不能当然地剥夺少数股东的权利,除非具有正当的理由,并作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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