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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流程是: 1.准备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2.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
1.双方签订协议,一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手续。 2.《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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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分家,顾名思义,把一个家分开,分成若干个家。一个完整的家解体,几个新的家庭成立、诞生。分家,主要是分财产。财产中,主要分固定资产和资金,即父母的积蓄,父母的私产。分家析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五)、证人姓名;(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二、分家析产时应注意的事项(一)、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二)、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公证处有专门的房产公证书格式,所以不用提前准备写好房产公证书,也可以不用知道协议离婚房子过户公证书是怎样写的。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办理房产公证,购买者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1、目前根据国家离婚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需要在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并且是一式三份。民政局夫妻双方各保留了一份,所以协议离婚的可以凭借在民政局有备案的离婚登记以及离婚证,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的房屋过户手续。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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