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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的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
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只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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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红十字会登记。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应当在三日内报送省红十字会。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委托医疗机构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在三日内将登记情况报送委托的红十字会。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
一,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二,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 三,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 四,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 五,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 六,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七,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 八,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省红十字会。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委托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所委托的红十字会。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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