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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famo strademarkofChina)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
驰名商标是只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由商标局或法院来认定。 驰名商标如果商标本身独创性强的,在45个类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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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驰名商标和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因驰名商标在中国是否注册而异。《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申请注册不同或者不同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对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仅禁止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和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对于注册的驰名商标,即使在不同或者不同的商品上注册和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也是禁止的。将他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名称,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驰名商标并不是稳定、静态的,一直受保护的。因为驰名商标的认定实行“被动保护,个案认定”原则。商标所有人不能单独提出确认驰名商标之诉,只能在有争议时才可向商标局或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商标局和法院认定驰名商标也只有在当事人提出请求,且根据案件需要认定驰名商标时,才可依法作出认定,属于事实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实行个案认定,在其它案件中如有需要仍须重新认定。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和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保护力度上有所区别。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实现跨类保护,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只能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可见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远大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商标法规定的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是"个案认定,被动认定",即只有在需要保护高知名度商标专用权时,才可以请求认定驰名商标. 目前法律规定可以认定驰名商标的程序有:商标异议商标争议商标侵权.可见认定驰名商标只是保护高知名度商标的一种法律手段,而不是一种荣誉称号. 但实践中企业甚至部分工商人员也没有搞清楚驰名商标认定的内涵和实质,因此就有了驰名商标保护期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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